赣州携最优政策赴粤招商08-08-22 09:54:00
为吸引沿海地区来赣州投资,昨日,从省劳动部门获悉,赣州百余人招商团带着国内最优惠招商政策前往广东东莞举行推介会,向珠三角和港台客商推介赣州的招商政策。
据悉,赣州市相关部门规定,对于在辖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就业,连续两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将准予迁入城区户口,其子女就学就近安排,不收取借读费用。凡进城务工3年以上、年龄在23周岁至25周岁且无房的已婚农民,即有资格申购政府统一建设的新市民公寓,面积60平方米,总价约为10万元。 同时,赣州市日前还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中规定,对于在赣州投资的新增企业,5年内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所得,60%奖励给企业,补贴企业的物流运输费用,基本上能抵消企业的物流成本上升部分。 同时,新增企业水电分别补贴0.2元/吨和0.1元/度。行政事业收费为零,企业只要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可自主选择参加医保,而且社保费用保证比周边低10%。 此外,跟随企业来赣州的企业高管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能够得到返还,凡是工资纳税的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全额奖励其在赣州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 另据了解,赣州此次出台的招商优惠政策是国内目前最优惠的招商政策。赣州市计划用5年时间,建成赣粤产业转移承接走廊和赣闽产业转移承接走廊。在今后5年里,赣州市将投入220亿元促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政府每年从房地产经营性用地项目的土地出让金中拿出20%以上的资金,用于工业园建设。 责任编辑:admin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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